【凯歌】二重唱(1)

*拖到天荒地老

*但是很短

*真人向


*

航班不出意料地晚点,到北京的时候已经凌晨。

胡歌领口竖的很高,配上一副标准墨镜,巴掌大的脸被遮得就剩下鼻嘴。今年的雪飘得格外大,令他有些意外的是,北京居然半颗雪粒子都没看到。饶是如此,他依旧在走出机场瞬间被冷风吹得汗毛直竖。


他在停车场干站了十分钟,为了不被人认出来,只好低着头靠墙走,走到不起眼的地方才掏出手机给王凯发了条微信。

干硬的黑靴在地上来回踢了几下,胡歌拿起手机看了一眼,没回。

呵,真忙!

心里理所当然地点了头,嘴上却不自觉抿了抿,眉头轻轻拢在了一起。突如其来的烦躁顺着干燥的空气吸进肺里,胡歌在停车场逼仄的天花板下无可奈何吐了口气,手机一把塞进口袋,大步往外头走去。


来来回回都是随意的,因此也没什么行李。胡歌只单肩耷拉着一只干瘪瘪的包,和他这身去年年底入手的长大衣一点儿也不配。

包是王凯买的,阿玛尼,简直毫无新意。他们之间好像不存在惊喜,法定的浪漫节日到了王凯手上,也就跟平时去菜市场偶然去一次超市差不多。

“不知道买什么。”王凯很实诚。

他的实诚是对着胡歌的。对比起去年采访中问到的“情人节该怎么过”,那时的神情是从毫无防备里渗出的一滴蜜,王凯只差要把“甜蜜”两个字秀在脸上了,低着眼努力收起漾开的笑,不知道想到了什么。

“礼物还是要送的。”那人如是说。

送就送呗,送什么阿玛尼?!逗我吧,王凯。

胡歌把包甩到身前,摘下墨镜,重新换了一副黑框。过去的十多年里他的品味没多大改变,喜欢简单的配饰,和他时常畅想的那些学术姿态从精神上保持了一致。王凯说他爱装,搞什么学究气。得到的回应却不怎么客气。

“你又懂?”他不满王凯开口就爱戳他,尽管有时候对方是有一针见血的精准眼神儿,口口声声说这不都是太熟了嘛!

太熟了,太喜欢了,知道他什么时候是真,什么时候还真有那么点儿装。毕竟爱戳他和爱他字面上就差了个字。不满被戳的时候他也好意思好整以暇地板起脸,打心里怀疑王凯是不是真的懂他。


那会儿他和现在一样跑去外头点上了一只烟,带着胸腔里一点不满,低头被打火机橙黄的火焰照出了眉心的三道阴影。一缕烟缓缓上升,幻化出若有似无的形状。

但并不会生气。胡歌借着一点清醒的头脑——也不知是被风吹得还是抽烟抽的——仔细地认可了自己的态度。他从来不爱生王凯的气……呃,“从来”这个词可能有些夸张,认真追究起来心里像揪起了一小块肉,有些难为情地愧疚了一下。

大概也许,多数时候不会生气吧。要论证起来也容易,说起那时候一根烟还没燃到头,王凯就戴着他那副“学究气”的黑框跑出来,推着鼻梁上不大合适的镜架说:“我觉得我戴着也不错。”

不错个鬼!胡歌当下破功,笑得咳了好几声。对象讨好般的一本正经实在不怎么正派,胡歌突然记起好久以前不知从哪看来的一个说法,说王凯配上一副金丝框眼镜立刻就能去演变态。看来眼镜也挑人,有人生来人畜无害,有人可以后天斯文败坏。就没人跟王凯说过他这幅德行吗?


这幅德行的王凯——那天套着一件卡其色毛衣,斜倚在一边拍着他的背。

“你慢点儿慢点儿!”北方熏染出来的儿化音包裹在断断续续的笑声里有些许疼人的味道,以至于让胡歌第一次怀疑自己的年纪是不是已经迈向了老龄化,耳背到能从揶揄里听到不怼人的温柔。

又或者什么别的原因吧,心软的像覆在咖啡上的泡泡。他抬头看着那人被客厅窗帘边上泄出的光照亮的一半面孔,卡其色毛衣的绒绒毛边软化了棱角,在近似于一个家的错觉里,王凯眼角的笑纹格外显眼。


胡歌陡然惊觉出这番俗世生活里五蕴六毒的乐趣,大约便是总有人在自己颓然地想要遗世独立的时候,惊扰这修行的佛途,拉着他坠下凡去。

心随身动,一不小心就要在一场情动里醉生梦死。便是他还想往上爬,把心吊在极远的天涯海角,又舍不得身后望着他的那双晶亮的眼睛。

那双眼睛看向他的时候,就只装着这个名叫胡歌的男人和他身后的灯光。

凡人说的孽缘,佛法所谓业障,都囫囵落在王凯身上。胡歌咳得弯腰的时候盯了窗帘好几眼,浅灰色是他们一起挑的,一旦有些“共同”和“一起”,这间屋子被一笔一笔添上的颜色突然都有了不一样的意义。

他努力跨不过去的坎,到最后皈依不去的终点,最后终于叹一口算了,就他了吧,就他了。

可以是可以,想想又不情愿似的。


胡歌在生冷的凌晨两点胡思乱想了一通,把心又想得软了,拿出手机耐烦地拨了过去。不远处人声热闹的厉害,无论多晚的机场都始终有等待的人。被等是一种福气,他从来不缺这种福气,但偶尔没有的滋味不怎么好受。


早就预料到的,等烟也摁灭了,屏幕上的省略号像是查无此人般落入单调的嘟声中。

气不气人。

胡歌嘴角咂出声,索性开始叫车。车来的时候他又在寒风里站了二十多分钟,傻里傻气地不愿挪两步进去躲风。钻进后座时,暖气扑在脸上,成功把眼镜糊成了高斯模糊。他和司机确认了一遍地址,随即埋头开始擦眼镜。


从机场到他家漫长得足够眯一顿觉,司机显然是知道,没有拉着他滔滔不绝。这一点让胡歌心存感激,默默缩起长腿和脖子,弓着身子陷进右车窗的椅背里再把眼神放空。

他可能在佛学的路上走得太远,三魂和七魄容易游离。北京的风景他已经看熟了,从前习惯走一条路是往王凯老早前购置公寓的那个方向,后来三里屯居士耀眼得容易上热搜,于是他们商量了一通,还是去胡歌那儿鬼混比较安全。


魂魄归位的时候他意识到是因为车里的夜间电台刚好播到了《在此刻》。年关已过,各种电视电台依旧不厌其烦地炒着这些年的春晚节目。说来奇怪,不论从业多少年,胡歌冷不防听到自己声音的一瞬间还是特别愿意顺手切歌,他眼神倏地收回来,往驾驶座上瞟了一眼,心虚地把下巴又往领口埋了几分。

“……轻轻的你会念起我。”

呵,呵。胡歌调用招牌冷笑,把嘴里要脱口而出的“念起个屁”艰难地咽了回去。先前一点心软的宽容就像吹起个泡泡,啪一声碎在空气里跟没存在过似的。典型处女座的反复无常。

可是呵完就后悔了。


都说背后不可说人是非吧,电台里王凯的声音和他的电话几乎同时响起。胡歌有一瞬间甚至有一点犹豫要不要接,可手指已经习惯性地按下了接听键。

他晃着脑袋喂了一声,喂的含糊不清。对面愣了两秒,胡歌又看了一眼司机,压着嗓子嘟嘟嚷嚷:“说话不啦?”

“在哪呢?那边……那是《在此刻》吧?是吧,你看电视呢?”

所以胡歌有时候真不喜欢王凯一咕噜说一大段话,期间还给对方套上自恋的设定。比如现在,他好不容易攒起来的脾气还没爆个响就一下子漏气了,偏偏对面还精神爽朗。好意思么?大爷还没开口质问呢!

“嗯。”胡歌用鼻子应了声,不知道该答哪一句,“路上呢,车上在放。看什么电视啊,我自己演啊?”

“还没到家呢你这?”

“晚点了!”胡歌不耐烦,这人不看微信的吗。

“哦——”王凯悠悠拉长了声,“哦,我刚刚……嗨,才开微信呢。你那个,到家给我个信儿啊,我还得一两个小时。”

胡歌就势翻了个白眼,翻的还不算标准。

“啊。”算是回答了。


给个信,发了你也没看啊。他额头抵在前面的椅背上,被“一两个小时”稍稍刺痛了神经:“那你现在吃点东西啊。”潜意识柔软下来的语音掉落在橙黄的灯影下,被拉入身后的黑夜。

多吃点,总这么熬不好。

“晚上吃过了,还不饿。”

“哎,你再多吃点不行啊?”胡歌一下子提高了音量,“你又吃不胖。”

“你怕不是要用食物报复我吧?”王凯在那头笑出了声,从听筒那头传回来被电台里的合唱声压了下去。

“闭嘴啊!”胡歌要笑不笑地歪了歪嘴,“这事儿我记着呢,回来了再跟你算帐。”

说完要挂,又被王凯急急叫住了。

“怎么着?”

“没什么,你让我再听听歌。”

“滚蛋!”胡歌果断挂了电话。



*

房子冰冷得像空置在外太空好久,胡歌刚进门就甩下包,鞋也不脱地跑去打开了总电闸。暖气打开后还要有段时间才会暖和,差不多王凯回来就不会冷了。

他风风火火跑了个来回才又回到门口换了鞋,围着屋子逛了一圈,参观似的,总算在卧室找到了一点作为主人的尊严和存在感。


床头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摆,他们曾一致认为摆上相片过于危险,无所谓单人或是合照。后者通常隐秘地看不出什么,说起来颇有些此地无银。但防不住胡歌经常折腾自己的相机拿王凯当试验品——大多数时候的作品看不到脸。

许是几撮从他指间丛生的碎发,许是勾着身子暴露在外的后颈,或者再往上一点,熟睡时泛红的耳廓。

王凯说胡歌简直是在隔着镜头猥亵自己,后者不予置评,只不轻不重蹬上一脚翻上身来,拿实际行动表明老子猥亵你还用得着相机么。


他知道王凯不是会在这些事情上烦恼的人,于是他只好代替对方承受浪漫的烦恼。其实这事儿压根用不着费神,胡歌动动手指头,浪漫就跟天上的风筝一样被他牵着扯着,好像他天生就自带这类显性基因。

让他更费神的反而是王凯,他想不通这人为什么能把所有浪漫的气氛一秒钟毁掉,装帧好的期颐纷纷飞上天快速破碎,落一地掷地有声的叹息。

“所以这是什么?”王凯问的认真。


王凯一认真,胡歌就想翻白眼。手机里的照片黑呼呼什么也看不清,唯有一道光横在正中,轻柔地勾勒出一个轮廓。

胡歌直接省略掉“你真看不出来”的反问,漫不经心地回答他:“你胳膊。”

王凯瞪着一双眼皱着眉凑近了看:“这哪看得出来是我胳膊,说是你的我也信。”

“扯吧,我胳膊显然比你粗,你自己那身板子没点数啊。”

“差不多吧……”王凯说的很犹豫,拉过胡歌的胳膊肘比了比,只比出了几个色号的差距。“干啥呢?最近又不练又不吃的,节食啊?”

胡歌收回自己的胳膊,低头含糊:“哪能啊,就是睡不着。”

“我吵着你了?没吧,我一般不乱动的。”

“不是……”

“哦,那就是吵的还不够。”王凯收回目光,没怎么忍住脸上偷乐的表情,“晚上多折腾几次就睡得着了。”

“我说王凯,你就只能联想到那事儿是吧!”胡歌戳着他胳膊,很是有理有据地歪着头跟他理论,“不是,咱俩这每天谁更折腾啊?”

“谁跟你‘每天’折腾了,我不嫌累的我。”王凯笑起来很容易牵扯到全身的神经,整个人不倒翁似的缩进沙发里。他忙不迭推开对方戳过来的手,“干什么干什么,说不过要动手啊?”

“我……靠!”胡歌经不住逗,脸上微微有些发热,别过脑袋毫无掩饰地抿着嘴憋笑。他有些牙酸地摇头,“没救了,王凯你真没得救了。”

像是不会被注意到,王凯把头低下去:“那你别救,让我溺死得了呗。”

脱口而出让人有些心惊。胡歌看他一眼,嘴角动了动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

这样认输他是不甘心的,但要理论下去就没完没了了。胡歌内心日复一日的疑问很少得到解释,如此也大概是他长久找不到归宿的原因。当然归宿并非现实意义上的,心灵漂泊如黑塞,风尘仆仆,踽踽独步,始终靠不了岸。

许多不该问的问题不过徒增烦恼罢了,说他和王凯,谁比谁渴望的更多,谁比谁主动的更多,到最后谁又比谁爱的更多?

实在是挺俗气的问题,他便不愿意去想。

胡歌背对着王凯关掉手机里的照片,有些无精打采。长久以来他自以为有些东西可以掌控的很好,比如和王凯的关系。本质的关系最害怕追究,他当是看进一管翻转的万花筒,以为眨一下眼就能看到的秘密,翻来覆去也只有眼花撩乱的晕眩而已。而他曾在晕眩中退避三舍,不敢言爱。

不想还是不敢想,胡歌苦笑,可不都到今天了么。


后来他才反应过来,王凯成功地跳过了拍照这件事,也没再追问他睡不着的原因。

真是聪明呐!胡歌摩挲着手机屏幕,暗自觉得王凯装傻的本领比他高明太多。他们在数不清的离别中磨练出心领神会的一招,多数时候是出于麻木。

不必去谈几万公里的日日夜夜,曾经车马相送的想念,如今只用几秒就能到达。拂去时间和尘土的字字句句突然没有该有的厚重,廉价到忘了这一次的分开是没有停泊的。


关于出国前那些时日的失眠,胡歌说不上忧虑和期盼哪一种更多。他在黑暗里可以数得清窗帘上凹凸的褶皱,只是很难翻身,原因是王凯极其容易惊醒。说来如此细小的磨合也在这几年慢慢让他习惯。他曾不只一次见过王凯被他翻身吵醒的样子,倏然从枕头里挣扎着抬头看他一眼,见自己无事乖乖地躺在一旁,王凯才能呼出一口气闭眼秒睡过去。


此后胡歌就不敢乱动了,他一个人的凌晨三点可以熬过,但王凯不行,他还有戏要上。

也许正因为这样,他才花了十来个浅眠的空档给自己编制了好些个计划。包括整整一年的课程和尼泊尔,包括骑行和摄影,包括热烈的日头和冰冻的啤酒。

黑夜能孕育可期的时光,哪怕时至三十过半,胡歌依旧期盼着第二日的烈日当头。他从来都给自己希望,简单得像是从未缺席的日升日落——那一片低空上的晴日投下被树枝切割成型的光束……

而光束好像断碎了一样,沙沙声在窗外回响。

胡歌闭上眼。地球那一面吹起了风,吹开了他和王凯一起挑的窗帘,有什么东西被吹落在心里沉甸甸的。

他罕见地在那天夜里爬起了床,房门打开一条缝露出客厅的灯光。他站在黑暗里握着手机对着王凯翻身后微微皱起的眉心,嘴张了张,又闭上了。

有些话说出来太过矫情,我在心里说一遍,就假装你听见了行不行。

无声的快门在他心里响得干脆果断。咔擦——爬上胳膊的光线横在屏幕中间。

嘿,愿我如光一样躺在你臂弯。


TB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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